“苏超”背后的法律反制战

“苏超”背后的法律反制战

“苏超”背后的法律反制战

这个夏天,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(网友称“苏超”)引发了热烈的关注!10元门票被黄牛炒到价格600元,徐州主场单场涌入超越2.2万名观众;常州踢球后宣布“所有A级区域对阜州市民免票”,当天恐龙园涌入上万阜州人;网上热潮“比赛第一,友谊第十四”被人民日报转载……这个场比赛以城市荣誉为名的全民狂欢背后,实则暗藏多重法律风险。

当天“散装江苏”在绿荫场上演“十三级太保大战”,法治正是守护比赛公平、消费安全与城市形象的那道“底线判决”。首先,球员身份:业余与职业的“法律混搭赛”“苏超”最大特色在于打破专业壁垒:516名球员中300多人是业余球员,从16岁学生到40岁上班族。这种开放性带来了身份认定的法律难题:1、劳动关系认定:业余球员本职可能是企业职工或个体工商户,如若训练或比赛受伤,有可能认定工伤?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只有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”才属于工伤。而业余球员参与比赛不属于工作场所内部工作,受到的伤害则属于工伤的概念。

而业余球员参与比赛不属于工作场所内工作,遭遇伤害属于工伤的概念。业余球员参与比赛不属于工作场所内工作,遭遇伤害不属于工伤。业余球员参与比赛不属于工作场所内工作,遭遇伤害不属于工伤。

2、门票经济:10元票炒到600元的“黄牛抢票战”原本10元的“黄牛抢票战”,在二手平台被标价600元,价格暴涨60倍,法律漏洞的法则:1、价格违法:根据《价格法》第十四条,经营者不得限制、牟取不正当利益,抬高票价,不得恶意哄抬、垄断中介服务的价格。黄牛高价转售涉及多处价格违法,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罚。黄牛高价转售超越市场预期的行为,正面临监控部门的追责。

黄牛的行为需受到法律制裁。因为现行票价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不当,黄牛的相关经营不属于正常市场行为,属于侵害消费者的利益。根据《价格法》的原则,消费者有权维护自己良好的利益并请求赔偿。

综上,城市运动的开展与法律相辅相成,只有提高法律意识,投资安全,才能实现赛事的安全、准确、公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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